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26899-2022 结构用集成材.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结构用集成材的术语、定义和符号,规定了结构用集成材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与产品标识等。

本文件适用于结构用集成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23229 水载型木材防腐剂分析方法

GB/T 27651 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

GB/T 27654 木材防腐剂

GB/T 37315 木结构胶黏剂胶合性能基本要求

ISO 20152-2 木结构 胶黏剂胶合性能 第2部分:附加要求(Timber
structures—Bond per-

formance of adhesives—Part 2:Additional requirements)

3 术语、定义和符号

3.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结构用集成材 structural glued laminated
timber;structural glulam

结构用胶合木 structural glued laminated
timber;structural glulam

以承重为目的,将按等级区分的层板(可指接、斜接或拼宽)沿纤维方向相互平行在厚度方向层积胶

合而成的结构用材。

注:主要用于建筑结构的承重构件。

3.1.2

层板 lamina

构成结构用集成材的各层板材。

3.1.3

同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 structural glulam of balanced
layups

用质量等级相同的层板组合加工而成的结构用集成材。

GB/T 26899—2022

3.1.4

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 structural glulam of
unbalanced layups

用质量等级不同的层板组合加工而成的结构用集成材。

3.1.5

对称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 structural glulam of
symmetrical unbalanced layups

用质量等级不同的层板以中心轴对称分布组成的结构用集成材。

3.1.6

非对称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 structural glulam of
asymmetrical unbalanced layups

用质量等级不同的层板对中心轴不对称分布组成的结构用集成材。

3.1.7

短边 short edge

结构用集成材横截面中较短的边。

3.1.8

长边 long edge

结构用集成材横截面中较长的边;横截面若为正方形时,指层板层积方向的边。

3.1.9

高度 depth

结构用集成材横截面中与弯曲荷载方向平行的边长。

3.1.10

宽度 width

结构用集成材横截面中垂直于高度方向上的边长。

3.1.11

大截面结构用集成材 large dimension structural
glued laminated timber

短边不小于150 mm, 横截面积不小于30000 mm² 的结构用集成材。

3.1.12

中截面结构用集成材 medium dimension structural
glued laminated timber

短边不小于75 mm, 长边不小于150 mm, 除大截面集成材以外的结构用集成材。

3.1.13

小截面结构用集成材 small dimension structural
glued laminated timber

短边不足75 mm, 或长边不足150 mm 的结构用集成材。

3.1.14

等截面结构用集成材 uniform cross-section structural
glued laminated timber

在长度方向上任意一处的横截面尺寸均相同的结构用集成材。

3.1.15

变截面结构用集成材 non-uniform cross-section
structural glued laminated timber

在长度方向上横截面尺寸有变化的结构用集成材。

3.1.16

水平结构用集成材 horizontal structural glued
laminated timber

承载方向与层积胶层相互垂直的结构用集成材。

3.1.17

垂直结构用集成材 vertical structural glued
laminated timber

承载方向与层积胶层相互平行的结构用集成材。

GB/T 26899—2022

3.1.18

水平型指接层板 lamina with horizontal finger
joint

侧面可见到指榫形状的指接层板,如图1所示。

style="width:4.43334in;height:2.22002in" />

1 水平型指接层板

3.1.19

垂直型指接层板 lamina with vertical finger
joint

正面可见到指榫形状的指接层板,如图2所示。

style="width:4.69325in;height:1.9668in" />

2 垂直型指接层板

3.1.20

最外层层板 laminas for outermost zone

异等组合的结构用集成材在层积方向上,从两外侧向内边长的1/16以内部分使用的层板或最外侧

一层的层板。

3.1.21

外层层板 laminas for outer zone

异等组合的结构用集成材在层积方向上,从两外侧向内边长超过1/16,在1/8以内除最外层层板

外使用的层板。

3.1.22

内层层板 laminas for inner zone

异等组合的结构用集成材在层积方向上,从两侧向内超过边长的1/4部分使用的层板。

3.1.23

中间层层板 laminas for middle zone

异等组合的结构用集成材的层板中,除最外层层板、外层层板和内层层板以外的层板。

3.1.24

分等机 grading machine

通过测定弹性模量或其他一些参数来进行强度分等的装置。

3.1.25

机械应力分等 mechanical stress rating;MSR

使用分等机使层板在长度方向上移动,连续测定层板抗弯弹性模量,同时保证层板的抗弯强度或抗

GB/T 26899—2022

拉强度的分等。

3.1.26

机械分等 machine grading

采用分等机(不包括 MSR 分等机)对层板进行分等。

3.1.27

目测分等 visual grading

根据目测或借助于测量工具进行的层板外观质量分等。

3.1.28

宽面材边节径比 diameter ratio of knots in the edge of width

宽面材边上最大节子或孔洞的直径与所在的材面宽度之比的百分数。宽面材边节径比的测量方法

如图3所示,按式(1)计算。

style="width:4.07336in;height:0.61336in" /> …………………… (1)

式中:

a 或 b-
宽面材边部分的最大节子或孔洞的直径,测量时沿材面宽度方向进行,单位为毫米

(mm);

B — 材面宽度,单位为毫米(mm)。

注:板材宽度材面上,距板材两棱边10
mm(对于干燥刨光后的层板距板材两棱边5 mm) 以内的范围叫作材边

部分。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3.86662in;height:5.30662in" />

图 3 宽面材边节径比的节子测定方法

3.1.29

集中节径比 diameter ratio of grouped knots to the edge of width

在板材长度150 mm
区间内,节子及孔洞的直径总和与板材宽度的比值。集中节径比的测量方法

如图4所示,按式(2)计算。

style="width:3.46007in;height:0.60676in"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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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a、b、c、d——150mm 区间内各节子的直径,单位为毫米(mm);

B —— 板材宽度,单位为毫米(mm)。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3.49988in;height:5.30662in" />

4 集中节径比的节子测量方法

注:节子直径检量是与板材的材棱平行的两条节子周切线之间的距离。

3.1.30

斜纹倾斜比 slope of grain

木材斜纹理在层板宽度方向上的倾斜高度(h)
与相对应的层板纵向长度(i)之比,如图5所示。

style="width:4.44655in;height:3.93998in" />

5 斜纹倾斜比

3.1.31

使 1 service class 1

每年内,在相对于温度为20℃和仅有几周空气相对湿度超过65%条件的环境。在此环境下,对于

绝大多数针叶材来说,年平均平衡含水率不超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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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

使用环境2 service class 2

每年内,在相对于温度为20℃和仅有几周空气相对湿度超过85%条件的环境。在此环境下,对于

绝大多数针叶材来说,年平均平衡含水率高于12%,但不超过20%。

3.1.33

使用环境3 service class 3

在每年内,木材平衡含水率高于使用环境2条件下的木材平衡含水率,例如构件完全暴露在室外大

气中。对于绝大多数针叶材来说,年平均平衡含水率超过20%。

3.1.34

最大剥离率 maximum delamination percentage

测量试件两端面胶层,单一胶层总的剥离长度最大者除以该胶层长度。

注:以百分数表示。

3.1.35

总剥离率 total delamination percentage

测量试件两端面胶层,所有胶层总的剥离长度除以胶层总长度。

注:以百分数表示。

3.1.36

木破率 wood failure percentage

在剪切强度测试中,木材破坏区域占总剪切面积的百分比。

3.1.37

正弯曲 positive bending

当荷载作用于非对称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受压侧层板的宽面上,受拉侧层板的宽面朝下时的

弯曲。

3.1.38

负弯曲 negative bending

当荷载作用于非对称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受拉侧层板的宽面上,受压侧层板的宽面朝下时的

弯曲。

3.2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Ap、Bp、Cp、Do:同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层板的组坯等级。

Ay、By、Cγ、Dy、Ey:对称和非对称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最外层层板的组坯等级。

F,:甲醛释放量等级,n=3,4。

Ia、Ⅱa、Ⅲa、IVd:目测分等等级。

Mg: 机械分等等级。

SZ:树种群。

TCr: 同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

TCyp: 对称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

TCyF: 非对称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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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要求

4.1 层板的质量

4.1.1 含水率

层板的含水率应为8%~15%。

4.1.2 层板的厚度及偏差

层板的最终加工厚度不超过50 mm。 层板任意1 m
长度范围内厚度的最大偏差:使用膨胀性胶黏

剂为0.2 mm; 非膨胀性胶黏剂为0.1 mm。

层板横截面宽度方向上的厚度偏差应小于宽度的0.15%,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大于0.3
mm。

层板的厚度和宽度应均匀一致。若采用非等厚层板时,层板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最大厚度的2/3;

若结构用集成材最终进行精加工,精加工后的最外层层板厚度不应小于加工前的80%。

4.1.3 层板宽度方向的拼接与开槽

允许利用较窄的板材在宽度方向上胶拼,以达到层板所需的宽度。

当结构用集成材在层板宽度方向承受载荷时,层板宽度方向上胶拼的胶合性能应达到4.5.2结构

用集成材不同使用环境所规定的相关胶合性能要求。

当结构用集成材的层板宽度大于200 mm
时,可以在层板宽度方向的中部开槽,凹槽宽度不大于

4 mm,深度不大于层板厚度的1/3。

4.1.4 层板长度方向的纵接

当层板的长度不能满足结构用集成材长度要求时,可以纵向接长,接长方式可以采用指接、斜接及

其他接长方式。

斜接的倾斜比为1/7.5及以下;指接的详细要求见附录 A。
指榫斜面倾斜比为1/7.5及以下。

纵接层板的抗弯强度或抗拉强度的标准值要大于或等于表2目测分等层板强度性能指标或表7机

械分等层板强度指标中的相应值。

4.1.5 目测分等层板

4.1.5.1 层板外观质量

层板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1 层板外观质量要求

项 目

要求

Ia

Ⅱ。

IVa

节 子 、

孔洞

集中节径比/%

≤20

≤30

≤40

≤50

宽面材边节径比/%

≤17

≤25

≤33

≤50

斜纹倾斜比

≤1/16

≤1/14

≤1/12

≤1/8

平均年轮宽度(除辐射松外)

≤6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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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续 )

项 目

要求

Ia

IVa

变色、涡纹

不大于层板面积的5%

裂纹

裂纹宽度不大于1mm,长度不大于

25 mm

裂纹宽度不大于2 mm,长度不大于

50 mm

弯曲

变形

弓弯

每米长度拱高不大于5mm

侧弯

每米长度拱高不大于4 mm

翘曲

每米长度范围内板材宽度方向上每25mm不超过1mm

髓心

部分

(辐射松)

板材宽度不足

190 mm

不准许有从髓心到半径50 mm以内

的年轮木材

板材窄面上髓心长度小于材长的1/4

板材宽度在

190 mm以上

从板材材边的宽度方向上的1/3范围 内,不准许有从髓心到半径50 mm以内

的年轮木材

板材窄面上髓心长度小于材长的1/4

其他缺陷

极轻微"

轻微

髓心部分的检测方法如图6所示,用刻有从半径50mm到100 mm,以5mm为单位的半圆(下称测定器

具),在板材截面上,使测定器具半径为50mm的曲线与距离髓心最近的年轮界线靠近复合,进行比对测定。

b不因为该缺陷而使层板降至Ⅲ等级以下。

不因为该缺陷而使层板降至下一等级。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8.30673in;height:4.4in" />

年轮界线 测定器具的曲线

6 髓心部分的检测方法

4.1.5.2 目测分等层板强度

对称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最外层层板、外层层板,非对称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抗拉侧最外层层

板、外层层板以及同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的层板强度要求如下:

a) 非纵向接长的层板:依据6.1.3抽样方案抽样,按5.4.2抗弯试验方法 B
进行抗弯弹性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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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其结果要达到表2所列的弹性模量指标。

b) 纵向接长的层板:依据6.1.3抽样方案抽样,根据5.4.3抗弯试验方法C
进行抗弯强度检测,或
根据5.5抗拉试验方法进行抗拉强度检测,其结果要达到表2所列的抗弯强度或抗拉强度

指标。

2 目测分等层板强度性能指标

单位为兆帕"

树种及层板等级

弹性模量

抗弯强度

抗拉强度

SZ1

SZ2

SZ3

SZ4

SZ5

平均值

标准值

平均值

标准值

平均值

标准值

Ia

14000

11500

54.0

40.5

32.0

24.0

Ia

12500

10500

48.5

36.0

28.0

21.5

Ia

11000

9500

45.5

34.0

26.5

20.0

I。

10000

8500

42.0

31.5

24.5

18.5

Ia

9000

7500

39.0

29.5

23.5

17.5

Ⅱa

8000

6500

36.0

27.0

21.5

16.0

Ⅲa

7000

6000

33.0

25.0

20.0

15.0

1兆帕(MPa)=1牛每平方毫米(N/mm²)。

b表中树种分级见表3

3 目测分等、机械分等和机械应力分等层板的树种分级

树种群代号

适用树种名称

SZ1

北美黄杉(花旗松)、兴安落叶松、南方松、山毛榉、光叶榉、桦木、柞木以及其他达到该强度等

级的树种

SZ2

落叶松、欧洲云杉、美国扁柏、红松、黑松以及其他达到该强度等级的树种

SZ3

阿拉斯加黄扁柏、铁杉、冷杉、欧洲赤松、樟子松、水曲柳、白蜡树、榆木以及其他达到该强度等

级的树种

SZ4

鱼鳞云杉、北美红松、云杉、马尾松、柳桉以及其他达到该强度等级的树种

SZ5

杉木、柳杉、美杉以及其他达到该强度等级的树种

层板的抗拉强度指标应根据层板的宽度,按照表4的系数进行调整。

表 4 层板抗拉强度指标宽度调整系数

层板宽度尺寸b/mm

调整系数

b<150

1.00

150≤b<200

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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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层板抗拉强度指标宽度调整系数 ( 续 )

层板宽度尺寸b/mm

调整系数

200≤b<250

0.90

b≥250

0.85

4.1.5.3 木嵌块

为了达到外观等级要求,允许使用木嵌块,木嵌块的含水率为8%~15%。木嵌块的使用要求

如下。

a) 对于承受压力载荷的集成材,层板宽度小于150 mm
的,要求木嵌块深度限制在12 mm 以内; 宽度大于或等于150 mm
的层板,木嵌块深度应限制在18 mm 以内。对于承受弯曲载荷的集
成材,除抗拉侧外部5%区域外,木嵌块的使用要求与承受压力载荷的集成材相同。

b)
木嵌块用于受弯构件的抗拉区外层5%范围内或者抗拉构件的层板中,当宽度小于150
mm 时,木嵌块的深度限制在6 mm, 宽度大于或等于150 mm
时木嵌块的深度限制在9 mm。 当
构件受到特殊载荷作用时,需要通过工程计算来决定。如果受弯构件受到小于设计强度50%
的载荷作用,那么位于其抗拉部分的木嵌块深度可以按 a)中取值。

c) 嵌块用胶黏剂及其使用方法应满足最终使用要求。

4.1.6 机械应力分等和机械分等层板的质量

4.1.6.1 机械应力分等层板的外观质量

机械应力分等层板的外观质量要求见表5。

5 机械应力分等层板的外观质量要求

项 目

要 求

开裂

不显著的微小裂纹"

变色、逆向纹理

不大于层板面积的5%

MSR层板两端质量

在机械分等无法测定的两端部分的节子、孔洞等缺陷的相对节径比要小于层板中部(机械分

等机测定的部位)相应的缺陷的相对节径比,或者相对节径比小于下列数值。

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的最外层、外层层板:17%

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的中间层层板:25%

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的内层用层板:33%

同等结构用集成材:17%

裂纹宽度不大于0.5 mm,长度不大于15 mm。

缺陷在层板端面的投影面积占层板端面面积的百分比。

4.1.6.2
机械分等和机械应力分等层板的力学性能

机械分等和机械应力分等各等级非纵向接长层板的平均弹性模量依据6.1.3的抽样方案抽样,按

5.4.2抗弯试验方法 B 进行试验,其结果要达到表6所列数值以上。

GB/T 26899—2022

机械分等和机械应力分等层板的纵向接长层板用作对称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的最外层和外层层
板、非对称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抗拉侧的最外层和外层层板,以及同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的层板
时,依据6.1.3的抽样方案抽样,按5.4.3抗弯试验方法 C
或5.5抗拉试验进行试验,其结果除要满足表

6平均弹性模量指标的要求外,其抗弯强度或抗拉强度也要达到表7所列数值以上。

6
机械分等和机械应力分等非纵向接长层板的平均弹性模量要求

单位为兆帕

分等等级

Mg3

M₂4

Mg5

M₂6

Mg7

Mg8

M₂9

M:10

Mg11

Mg12

M:14

M:16

M:18

平均抗弯弹性模量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8.000

9000

10000

11.000

12000

14.000

16000

18000

7
机械分等和机械应力分等纵向接长层板的抗弯强度和抗拉强度要求

单位为兆帕

分等等级

Mg3

M:4

M₂5

M₂6

Mg7

M₂8

M₂9

Mg10

Mg11

Mg12

M:14

M₂16

M:18

抗弯

强度

平均值

21.0

24.0

27.0

30.0

33.0

36.0

39.0

42.0

45.0

48.5

54.0

63.0

72.0

标准值

16.0

18.0

20.5

22.5

25.0

27.0

29.5

31.5

34.0

36.5

40.5

47.5

54.0

抗拉强度

平均值

12.5

14.5

16.5

18.0

20.0

21.5

23.5

24.5

26.5

28.5

32.0

37.5

42.5

标准值

9.5

10.5

12.0

13.5

15.0

16.0

17.5

18.5

20.0

21.5

24.0

28.0

32.0

层板的抗拉强度指标,应根据层板的宽度,按照表4的系数进行调整。

4.2 层板组坯

4.2.1 含水率

层板的含水率应为8%~15%,并且组成同一根结构用集成材相邻层板的含水率之差应小于2%。

4.2.2 树种组成

组成同一根集成材的层板原则上应是同一树种,不同树种混用时(针阔叶材不得混用),应尽量选择
材性相近的树种,对于树种混用的层板应进行机械分等并进行初期检验,确认对胶合性能无不良影响后

方可使用。

4.2.3 层板纵接间距

4.2.3.1 同一层板纵接间距

同一层板应避免纵接集中,在集成材长度方向上分散开。承受抗拉荷载的结构用集成材的层板和
承受弯曲荷载的结构用集成材受拉侧最外层层板及外层层板,同一层板内两纵接之间的距离要不小于

1800 mm(小截面除外)。

4.2.3.2 相邻层板纵接间距

承受抗拉荷载的结构用集成材的层板和承受弯曲荷载的结构用集成材最外层层板以及外层层板
(限非对称异等结构用集成材,拉伸侧的最外层用层板及外层用层板)及与之相邻的层板,应符合以下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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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斜接的层板:各个层板斜接部位不可重叠;

b) 指接的层板:各个层板指接部位之间的距离要大于150 mm。

4.2.4 高度调整

组成同一根集成材的层板厚度都应一致。但是用于调整集成材高度的层板可以降低到普通层板厚

度的2/3。调整高度所用层板可以是一块或二块应用于内层。

4.2.5 组坯

4.2.5.1
目测分等和机械分等层板结构用集成材采用的异等组合层板一般分为最外层层板、外层层板、

中间层层板和内层层板,见图7。根据结构用集成材层板数量的不同,具体组合见表8。

style="width:5.03403in;height:4.76667in" />

a) 对称布置 b) 非对称布置

7 结构用集成材不同部位层板的名称示意图

8 对称异等组合组坯

单位为块

层板数量

层板组坯名称

不同部位层板数量

4

最外层抗压层板

1

内层层板

2

最外层抗拉层板

1

5~8

最外层抗压层板

1

中间层抗压层板

1

内层层板

1~4

中间层抗拉层板

1

最外层抗拉层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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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对称异等组合组坯 ( 续 )

单位为块

层板数量

层板组坯名称

不同部位层板数量

9~12

最外层抗压层板

1

外层抗压层板

1

中间层抗压层板

1

内层层板

3~6

中间层抗拉层板

1

外层抗拉层板

1

最外层抗拉层板

1

13~16

最外层抗压层板

1

外层抗压层板

1

中间层抗压层板

2

内层层板

5~8

中间层抗拉层板

2

外层抗拉层板

1

最外层抗拉层板

1

17~18

最外层抗压层板

2

外层抗压层板

1

中间层抗压层板

2

内层层板

7~8

中间层抗拉层板

2

外层抗拉层板

1

最外层抗拉层板

2

4.2.5.2
受弯结构用集成材以及压弯和拉弯结构用集成材宜采用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弯曲结构用
集成材或承受抗弯荷载的结构用集成材的受拉一侧的最外层层板宜采用机械分级层板,其弹性模量等

级不应小于表9中相应的强度等级要求。

9
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中最外层层板所需的弹性模量的最低要求

对称布置

非对称布置

受拉侧最外层层板弹性模量的最低要求

TCyp40

TCyr38

Mg18

TCyp36

TC34

Mg16

TCp32

TCy31

Mg14

TCyp28

TCye27

Mg12

TCyp24

TCyp23

Mg9

TCyp20

TCyp19

M₂8

GB/T 26899—2022

4.2.5.3
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级别分为五级。组坯级别应根据最外层层板的级别和树种级别,按表

10的规定确定。

表10 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最外层层板的组坯级别

最外层层板的级别

树种群级别

SZ1

SZ2

SZ3

SZ4

SZ5

Mg18

Ay级

Me16

By级

Ay级

M₂14

Cγ级

By级

Aγ级

Mg12

Dy级

Cy级

B、级

Ay级

Mg11

Dy级

Cy级

By级

Ay级

Mg10

D、级

Cy级

B、级

M₂9

Dy级

Cy级

M₂8

D,级

Mg7

Ey级

Mg6

Mg5

Mg4

Mg3

4.2.5.4
对称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的组坯,按表11的要求进行组坯。

4.2.5.5
非对称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的组坯,按表12的要求进行组坯。

1 1
对称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的层板制造组合配置标准

最外层层板组坯级别

层板材料要求

最外层层板

外层层板

中间层层板

内层层板

Ay级

日测分等层板等级

≥Ⅲ

机械分等层板等级

Mg

≥Mg-A1Mg

≥Mg-A2M

≥Mg-A4Mg

宽面材边节径比/%

17

17

25

33

B、级

目测分等层板等级

≥Ⅲ

≥IN

机械分等层板等级

Me

≥M₂-A1Me

≥M₂-A2M

≥Me-△4Me

宽面材边节径比/%

17

25

33

50

C,级

目测分等层板等级

≥Ⅱ

≥Ⅲ

≥IVa

机械分等层板等级

Mg

≥Mg-A1Mg

≥Mg-△2Mg

≥Mg-△4Mg

宽面材边节径比/%

17

25

33

50

Dy级

目测分等层板等级

≥Ⅲ

≥Ⅲ

≥N。

机械分等层板等级

Mg

≥Mg-△1Mg

≥Mg-△2Mg

≥Mg-△4Mg

宽面材边节径比/%

25

33

33

50

Ey级

目测分等层板等级

≥Ⅲ

≥Ⅲ

≥IV

机械分等层板等级

Mg

≥M-AIM

≥Mg-△2M

≥Mg-A4Me

宽面材边节径比/%

25

33

33

50

注1:表中符号“一 ”表示不准许采用。

注2:Mg为机械分等等级;按表6要求确定。M;-△1Mz,Me-△2Mc,Mg-△4M分别表示该层板弹性模量(机械)分等等级比Me小1、2、4等级

注3:即使层板的组合配置未满足本表的规定,如果通过足尺试验或者模拟计算结合验证试验,结构用集成材的强度等级得到确认时,也可以认为满足该项的要求。

style="width:0.20658in;height:0.17999in" />

style="width:0.20658in;height:0.1866in" />

1 2
非对称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的层板组合配置标准

抗拉侧最外层

层板组坯级别

内容

受压侧

受拉侧

最外层层板

外层层板

中间层

层板

内层

层板

内层

层板

中间层

层板

外层

层板

最外层层板

Ay级

目测分等层板等级

≥Ⅱa

≥Ⅱa

≥Ⅲ

≥Ⅲ

≥Ⅲ

机械分等层板等级

≥Mg-△2Mg

≥Mg-△2Mg

≥M-△3Me

≥Me-△4Me

≥Mg-△4Mg

≥Me-△2Me

≥Mg-△1M

宽面材边节径比/%

25

25

33

33

33

25

17

17

B,级

目测分等层板等级

≥Ⅲ

≥Ⅲ

≥IV

≥IV。

≥INa

≥Ⅲ

机械分等层板等级

≥M₂-△2Mg

≥Mg-△2Me

≥M-△3Me

≥M₂-A4M

≥Mg-△4Me

≥M₂-△2Me

≥Mg-△1Me

宽面材边节径比/%

33

33

50

50

50

33

25

17

Cγ级

目测分等层板等级

≥Ⅲ

≥Ⅲ

≥IV。

≥IVa

≥IN。

≥Ⅲ

≥Ⅱa

机械分等层板等级

≥Mg-△2Mg

≥Mg-△2Mg

≥Mg-△3M

≥Mg-△4M

≥Mg-△4Mg

≥Mg-△2Mg

≥Mg-△1M

Me

宽面材边节径比/%

33

33

50

50

50

33

25

17

D、级

目测分等层板等级

≥Ⅲ

≥Ⅲ

≥V

≥IV。

≥Va

≥Ⅲ。

≥Ⅲ

机械分等层板等级

≥Mg-△2Me

≥Mg-△2Me

≥Me-△3Me

≥Me-△4Me

≥Mg-△4Me

≥Me-A2Me

≥Mg-A1Me

Me

宽面材边节径比/%

33

33

50

50

50

33

33

25

E、级

目测分等层板等级

≥Ⅲ

≥Ⅲ

≥IV

≥IV

≥IVa

≥Ⅲ

≥Ⅲ

机械分等层板等级

≥Mg-△2Me

≥Mg-△2Mg

≥Mg-A3Me

≥Mg-△4Me

≥Me-△4Me

≥Mg-△2Me

≥Mg-A1Mg

Mg

宽面材边节径比/%

33

33

50

50

50

33

33

25

注1:表中符号“一 ”表示不准许采用。

注2:Me为机械分等等级;按表6要求确定。M₂-△1Me,Me-△2Mc,Mg-△4Me分别表示该层板弹性模量(机械)分等等级比Me小1、2、4等级。

注3:即使层板的组合配置未满足本表规定,如果通过足尺试验或者模拟计算结合验证试验,结构用集成材的强度等级得到确认时,也可以认为满足该项的要求。

GB/T 26899—2022

4.2.5.6
轴心受力结构用集成材以及受弯结构用集成材中当荷载作用方向与层板窄边垂直时,应采用
同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同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可采用目测分等层板、机械分等层板。目测分等或机

械分等等级应符合表13和表14的规定。

1 3 同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目测分等层板的等级要求

同等组合结构用

集成材强度等级

树种群

SZ1

SZ2

SZ3

SZ4

SZ5

TCr40

1a

TCr36

Ⅱa

Ia

Ia

TCr32

TCr28

Ia

TCr24

Ia

TCr20

1 4 同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机械分等层板的等级要求

同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强度等级

机械分等等级

TCr40

Mg14

TCr36

Mg12

TCr32

Mg11

TC-28

M:10

TCr24

M₂9

TC+20

Mg8

4.2.5.7
同等组合的组坯级别分为3级,组坯级别应根据选定的外观或机械分等等级,按表15和表16

的规定确定。

表15 同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目测分等层板的组坯级别

目测分等层板等级

树种群

SZ1

SZ2

SZ3

SZ4

SZ5

Ia

Ap级

Ap级

Ap级

Ao级

Ap级

Bo级

Bo级

Bo级

Bp级

Bo级

Co级

Co级

Cb级

C,级

Co级

GB/T 26899—2022

1 6
同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采用弹性模量分等层板的组坯级别

机械分等等级

树种群

SZ1

SZ2

SZ3

SZ4

SZ5

M₂18

Ap级

Mg16

Ap级

Ap级

Mg14

Ao级

Ap级

Ap级

Mg12

Bo级

Ap级

A 级

Ap级

Mg11

C 级

B,级

Ap级

A。级

A,级

Mg10

Cp级

Bo级

Ap级

Ap级

M₂9

C 级

B.级

A,级

Me8

Co级

Bo级

Mg7

Cp级

Mg6

Do级

4.2.5.8
同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的组坯按表17的要求确定。

1 7 同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层板的组合

层板组坯级别

层板组合要求

Ap级

目测分等层板等级

≥Ia

机械分等层板等级

Mg

宽面材边节径比/%

17

Bp级

目测分等层板等级

≥Ⅱ

机械分等层板等级

Mg

宽面材边节径比/%

25

Cp级

目测分等层板等级

≥Ⅲ

机械分等层板等级

Me

宽面材边节径比/%

33

D₀ 级

目测分等层板等级

≥IVa

机械分等层板等级

Me

宽面材边节径比/%

33

4.2.5.9
弯曲结构用集成材组坯,弯曲部位的最小曲率半径(弯曲部位最内侧层板的曲率半径)不应小

于表18所列数值。

GB/T 26899—2022

表18 弯曲结构用集成材最小曲率半径

单位为毫米

最大层板厚度

弯曲部位的最小曲率半径

SZ4、SZ5树种群的树种

SZ1~SZ3群树种群的树种

局部弯曲

全弯曲

局部弯曲

全弯曲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00

1.080

1770

2480

3500

4650

5950

7480

9.360

11750

525

1300

2280

3400

4750

6300

8.050

9.920

11925

14000

600

1280

2070

3. 000

4125

5490

7140

9000

11115

13500

625

1540

2670

4000

5625

7440

9450

11600

13950

16500

4.3 胶黏剂

4.3.1 胶黏剂的选择和使用原则

4.3.1.1 胶黏剂的性能应满足 GB/T37315 的要求。

4.3.1.2
当结构用集成材用于承重构件,且需要承受不小于2 h
的180℃及以上的高温环境时,胶黏剂 的性能还应满足 ISO 20152-2
中的蠕变性能要求。

4.3.1.3
胶黏剂的选择应考虑到结构用集成材的使用环境,包括气候、温度、湿度、木材种类、是否使用
防腐剂以及防腐剂的种类、结构用集成材的制造方法等。

4.3.2 不同使用环境下使用的胶黏剂

4.3.2.1 用于使用环境1
条件下的结构用集成材胶黏剂

4.3.2.1.1 层板的层积方向和宽度方向胶合使用的胶黏剂

间苯二酚树脂、间苯二酚-苯酚树脂、聚氨酯树脂、水基聚合物-异氰酸酯以及其他性能满足

GB/T 37315要求的胶黏剂。

4.3.2.1.2 层板长度方向胶合使用的胶黏剂

间苯二酚树脂、间苯二酚-苯酚树脂、聚氨酯树脂、水基聚合物-异氰酸酯、三聚氰胺树脂、三聚氰胺

脲醛共缩聚树脂以及其他性能满足 GB/T 37315 要求的胶黏剂。

4.3.2.2
用于使用环境2条件下的结构用集成材胶黏剂

4.3.2.2.1 层板的层积方向和宽度方向胶合使用的胶黏剂

间苯二酚树脂,间苯二酚-苯酚树脂,聚氨酯树脂以及其他性能满足 GB/T37315
要求的胶黏剂。

GB/T 26899—2022

4.3.2.2.2 层板的长度方向胶合使用的胶黏剂

间苯二酚树脂、间苯二酚-苯酚树脂、聚氨酯树脂、三聚氰胺树脂以及其他性能满足
GB/T 37315 要

求的胶黏剂。

4.3.2.3
用于使用环境3条件下的结构用集成材胶黏剂

4.3.2.3.1 层板的层积方向和宽度方向胶合使用的胶黏剂

间苯二酚树脂、间苯二酚-苯酚树脂、聚氨酯树脂以及其他性能满足 GB/T 37315
要求的胶黏剂。

4.3.2.3.2 层板的长度方向上胶合使用的胶黏剂

间苯二酚树脂、间苯二酚-苯酚树脂、聚氨酯树脂、三聚氰胺树脂以及其他性能满足
GB/T 37315 要

求的胶黏剂。

4.3.2.4 聚氨酯树脂胶黏剂

应用于落叶松、花旗松等难以胶合的树种时,应经第三方机构评价确认,能够达到相应胶合性能要

求后方可使用。

4.3.3 二次胶合结构用集成材

4.3.3.1
二次胶合结构用集成材使用的胶黏剂与结构用集成材层积时使用的胶黏剂使用环境相同。但
是在使用其他胶黏剂时,其使用环境标识应为胶黏剂最低的使用环境。

4.3.3.2
对于二次胶合的所有胶层,其胶合性能应满足4.5.2要求。

4.3.3.3
二次胶合的结构用集成材,其层积结构应对于层积方向及宽度方向中心轴,层板质量对称,且
层板厚度对称。

4.3.3.4
结构用集成材在宽度方向二次胶合时,胶合层应对于宽度方向的中心轴对称(各占一半)。

4.4 尺寸允许偏差与外观质量

4.4.1 尺寸允许偏差

结构用集成材的尺寸允许偏差如表19所示。

表19 结构用集成材的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类别

允许偏差

短边

大截面

±1.5

中截面和小截面

+1.5

—0.5

长边

大截面

±1.5%"

中截面和小截面

≤300

+1.5

-0.5

>300

±0.5%"

材长

±5

"不应超过±5.0 mm。

b正偏差不超过5.0mm,负偏差不超过3.0。

GB/T 26899—2022

4.4.2 弯曲(仅限于通直结构用集成材)

在结构用集成材材长方向上,每米的拱高不大于2 mm。

4.4.3 翘曲、扭曲

在结构用集成材材长方向上,每米的翘曲度和扭曲度不大于2 mm。

4.4.4 层板层数

4.4.4.1 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层板数量应不少于4层。

4.4.4.2 同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层板数量应不少于2层。

4.4.5 外观质量

结构用集成材外观质量等级及要求见表20。

2 0 结构用集成材外观质量等级及要求

项 目

等级及要求

1

2

3

节子(不包括活节)、孔洞、树脂道、树脂囊、

夹皮、裂纹、逆向纹理、胶合离缝、表面缺陷

不准许,或用木材及胶黏剂进行

良好修补

不明显

不限

变色、污染

不准许,或调色处理至木材本色

不明显

切削痕迹及胶黏剂溢出等

不准许

不准许

不明显

注:不明显指不大于结构用集成材材面面积的1%。

4.5 理化性能

4.5.1 抗弯性能

4.5.1.1
对于具有抗弯性能标识的结构用集成材,需要进行抗弯性能测试。按6.1.2规定的检验抽样方
案抽取试件,按照5.4.1抗弯试验方法 A
进行试验,试件的抗弯弹性模量应大于表21、表22、表23所列
强度等级对应的抗弯弹性模量值。

4.5.1.2
对于具有抗弯性能标识的结构用集成材,需要进行抗弯性能测试。按6.1.2规定的检验抽样方
案抽取试件,按照5.4.1抗弯试验方法 A
进行试验,试件的抗弯强度应大于表21、表22、表23所列强度
等级对应的抗弯强度标准值。非对称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试件的受拉侧的抗弯强度应大于表23所
列强度等级对应的正抗弯强度标准值,受压侧试件的抗弯强度应大于表23所列强度等级对应的负抗弯
强度标准值。当结构用集成材截面高度超过300 mm
时,表21、表22、表23中抗弯强度值应乘以尺寸 调整系数(300/h)¹/。 其中,h
为结构用集成材截面高度。

4.5.1.3
结构用集成材力学强度等级及要求见表21、表22、表23。

GB/T 26899—2022

2 1
同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的强度等级的抗弯强度和抗弯弹性模量

单位为兆帕

强度等级

抗弯强度(标准值)fmk

抗弯弹性模量

平均值E

标准值E

TCr40

40

12500

10400

TC36

36

11000

9200

TCr32

32

9500

7900

TCr28

28

8000

6700

TCr24

24

6500

5400

TCr20

20

5000

4200

2 2
对称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的强度等级的抗弯强度和抗弯弹性模量

单位为兆帕

强度等级

抗弯强度(标准值)fmk

抗弯弹性模量

平均值E

标准值E

TCyp40

40

14000

11700

TCym36

36

12500

10400

TCyp32

32

11000

9200

TCyp28

28

9500

7900

TCyp24

24

8000

6700

TCyp20

20

6500

5400

2 3
非对称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的强度等级的抗弯强度标准值和抗弯弹性模量值

单位为兆帕

强度等级

抗弯强度(标准值)fmk

抗弯弹性模量

正弯曲

负弯曲

平均值E

标准值Ex

TCyr38

38

28

13000

10900

TCyr34

34

25

11500

9600

TCye31

31

23

10500

8800

TCy=27

27

20

9000

7500

TCp23

23

17

6500

5400

TCv19

19

14

5000

4200

GB/T 26899—2022

4.5.2 胶合性能

4.5.2.1 剥离

4.5.2.1.1
试件两端面的总剥离率在5%以下,并且任一胶层的最大剥离长度不大于该胶层长度

的1/4。

4.5.2.1.2
对于使用环境1和使用环境2条件下的结构用集成材需要进行一次5.2.1.2.3减压加压剥离
试验,或者分别进行一次5.2.1.2.1浸渍剥离试验和一次5.2.1.2.2煮沸剥离试验。对于使用环境3条件
下的结构用集成材需要进行两次5.2.1.2.3减压加压剥离试验,或者分别进行两次5.2.1.2.1浸渍剥离试
验和两次5.2.1.2.2煮沸剥离试验。

4.5.2.2 剪切强度

4.5.2.2.1
结构用集成材的剪切强度及木破率应符合表24要求,但如果某一胶层的剪切强度或木破率
其中之一达到表中所列指标以上,而另一指标未达到时,该胶层可以复检一次。

4.5.2.2.2 所有胶层的平均剪切强度要求至少达到6.0 MPa 。
对于针叶材或杨木等密度小于或等于 0.5g/cm³
的阔叶材,如果木破率为100%,横截面上所有胶层的剪切强度应不小于4.0 MPa。

4.5.2.2.3
所有胶层的平均木破率和任一单值要高于表24中剪切强度对应的木破率。介于表24列出
的剪切强度之间的值所对应的木破率应通过线性插值法计算获得。

表24 木破率和剪切强度之间的对应关系

剪切强度f./MPa

最小木破率/%

平均值

6

平均值*

90

8

70

≥11

45

单值

4~<6

单值"

100

6

75

≥10

20

对于平均值,木破率等于144-9 fv。

b对于单值,当f. ≥6MPa时,木破率等于153.3-13.3f。

4.5.3 出厂时的含水率

结构用集成材出厂时的含水率应为8%~15%。在此范围内,结构用集成材出厂时的含水率宜与

使用环境的当地平衡含水率一致。

4.5.4 甲醛释放量

4.5.4.1
当结构用集成材应用于室内环境时,应根据5.6结构用集成材甲醛释放量试验方法,对结构用
集成材进行甲醛释放量试验。试件的甲醛释放量平均值及最大值应不大于表25所列
F, 或 F₃ 等级的 要求。

4.5.4.2
当结构用集成材应用于室外环境时,甲醛释放量可不做要求。

GB/T 26899—2022

表25 结构用集成材的甲醛释放量要求

单位为毫克每升

等级

平均值

最大值

F

0.3

0.4

0.5

0.7

4.6 防腐防虫性能

4.6.1
当设计要求需对结构用集成材进行防腐防虫处理时,药剂配方及技术指标应符合
GB/T 27654
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构件在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内的耐久性要求,且不降低木材的强度和弹性模量等级。

4.6.2
结构用集成材进行防腐防虫处理时,层板宜先进行处理,再进行干燥、胶合和构件加工,但防腐
处理应不降低层板的胶合性能,并应避免最外层层板未渗透药剂的心材外露。

4.6.3
药剂在木材中的载药量和透入度应达到设计文件规定的要求,设计文件未作具体规定时,层板
防腐处理应满足GB/T
27651的相关规定。当最外层层板外露心材难以达到透入深度要求,且难以避
免最外层层板未渗透药剂的心材外露时,宜采用先刻痕,再加压浸渍,或辊压浸注处理,但应不降低层板
的强度等级。

4.6.4
结构用集成材经防腐防虫处理后,应避免重新切割或钻孔。由于技术原因,确有必要做局部修
整时,应对暴露的未吸收药剂的木材表面,喷洒或涂刷足够的同品牌或同品种药剂,应不降低木材的防
腐防虫效果。

5 检验方法

5.1 尺寸偏差与外观质量

5.1.1 测量工具

钢卷尺:分度值为1 mm;

钢板尺:分度值为0.5 mm;

细钢丝。

5.1.2 长度测量

沿结构用集成材的长度方向,用钢卷尺分别在结构用集成材的上下表面中心线上测量长度,精确至

1mm, 取两个测量数据的平均值作为结构用集成材的长度。

5.1.3 宽度和高度测量

在距离结构用集成材两端50 mm
的位置上,用钢板尺分别测量宽度和高度,精确至0.5 mm, 取两

个测量数据的平均值作为结构用集成材的宽度和高度。

5.1.4 弯曲

将结构用集成材凹面向上放置在水平台面上,在无任何外力的作用下,沿结构用集成材长度方向将

绷紧的细钢丝放于结构用集成材表面上,用钢板尺测量最大拱高,见图8。精确到0.5
mm。

GB/T 26899—2022

style="width:9.78676in;height:2.46004in" />

style="width:9.75325in;height:3.10662in" />

b)

图 8 弯曲测量图

5.1.5 翘曲、扭曲

将结构用集成材宽面平放在水平台面上,在无任何外力的作用下,用钢板尺测量结构用集成材端头

与平台之间的最大翘曲高度(或扭曲高度),见图9。精确到0.5 mm。

style="width:10.60663in;height:2.98012in" />

图 9 翘曲、扭曲测量图

试件的翘曲度(或扭曲度)按照式(3)计算,精确至0.1%。

式中:

style="width:1.94008in;height:0.619in" />

……………………

(3)

D—— 试件翘曲度(或扭曲度);

H— 试件最大翘曲(或扭曲)高度,单位为毫米(mm);

L — 试件长度,单位为毫米(mm)。

5.1.6 外观质量

通过目测和量具检量结构用集成材表面上的允许缺陷来判定。

GB/T 26899—2022

5.2 胶合性能试验

5.2.1 剥 离

5.2.1.1 试 件 制 作

试件应从被测结构用集成材的两端,垂直于木纹方向全截面每端各截取2个(1个用于浸渍剥离试
验,1个用于煮沸剥离试验),试件截取的位置应距离端面50 mm
以上。试件长度为(75±5) mm, 试 件 端面应切削光滑。若截面宽度b 大 于 3 0
0 mm, 可将试件切割为2个或更多数量的试件,每个试件的宽 度至少为130 mm;
若截面高度h 大 于 6 0 0 mm,
则可将其切割成2个或更多个试件,每个试件高度至少

为300 mm, 见 图 1 0 。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8.03989in;height:3.3in" />

图 1 0 结构用集成材剥离试验试件切割示意图

5.2.1.2 剥离试验方法

5.2.1.2.1 浸 渍 剥 离

试件在10℃~25℃水中浸渍24 h
后,放入(70±3)℃的恒温干燥器中,将试件干燥至试验前质量
的95%~100%范围内。在干燥过程中,试件之间应保持至少50 mm
的距离,并且使木材横切面的纹

理平行于气流方向。

对于使用环境3条件下的结构用集成材,要连续进行2次上述处理。

试验完成之后,测定试件两端面所用胶层的剥离长度,计算两端面胶层的总剥离率及单
一胶层(层

板宽度拼接胶层除外)的最大剥离率。

总剥离率按式(4)计算:

style="width:5.09335in;height:0.6468in" />

……………………

(4)

单 一胶层最大剥离率按式(5)计算:

style="width:7.52006in;height:0.63998in" />

…………………… (5)

注:测定剥离长度时,由于木材干燥开裂、节子等木材本身的破坏引起的剥离不记。

5.2.1.2.2 煮 沸 剥 离

试件在沸水中浸渍4 h, 然 后 在 1 0 ℃ ~ 2 5 ℃ 下 的 水 中 浸 泡 1 h,
从水中取出试件,然后放入(70士

3)℃的恒温干燥器中,将试件干燥至试验前质量的95%~100%范围内。在干燥过程中,试件之间应保

style="width:3.88in;height:2.34652in" />GB/T 26899—2022

持至少50 mm 的距离,并且使木材横切面的纹理平行于气流方向。

对于使用环境3条件下的结构用集成材,要连续进行2次上述处理。

剥离率长度测量、计算,剥离率的计算方法同5.2.1.2.1中规定。

5.2.1.2.3 减压加压剥离

试件在10℃~25℃水中浸渍,抽真空到70 kPa~85kPa 保 持 5 min,
释放真空压力,加压到 500kPa~600 kPa,保压1 h。
上述处理反复进行2次后,把试件从水中取出,放入(70±3)℃的恒温干
燥器中,在相对湿度不超过15%,空气流动速度为2 m/s~3m/s
的条件下,将试件干燥至试验前质量
的95%~100%范围内。在干燥过程中,试件之间应保持至少50 mm
的距离,并且使木材横切面的纹

理平行于气流方向。

对于使用环境3条件下的结构用集成材,要连续进行2次上述处理。

剥离率长度的测量及剥离率的计算方法同5.2.1.2.1中规定。

5.2.2 剪切强度

5.2.2.1 试件制作

从被测结构用集成材样品的两端,垂直于木纹方向分别截取1个全截面试件。试件截取的位置应

距离端面50 mm 以上,见图11。

style="width:4.42657in;height:2.61998in" />

a) 窄梁 b) 宽梁

1 1 结构用集成材剪切强度试验试件取样示意图

如果结构用集成材层板的层数过多,难以进行全部胶层的检测,则需要在结构用集成材厚度方向上
的上、中、下3个区域分别截取不少于3个胶层的试件。如果结构用集成材的层板层数若少于10层,则

全部胶层均应进行检测。

试件条的数量应根据结构用集成材的宽度来确定,见表26。

表26 结构用集成材剪切强度试验试件数量的确定

结构用集成材宽度B/mm

试件条数量/根

B≤100

1

100<B≤160

2

B>160

3

试件条锯切方法如图12所示。

试件条锯切完成后,需进一步制作试件。层板层积方向胶层试验的试件制作如图13
a)或图13 b)

所示,层板宽度方向胶层试验的试件制作如图14所示。

GB/T 26899—2022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6.00667in;height:6.12678in" />

图 1 2 试件条锯切示意图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5.58659in;height:3.60008in" />

a)

style="width:3.9799in;height:3.4265in" />

b)

注:l 为层板的厚度。

1 3 层板层积方向胶层剪切试件示意图

GB/T 26899—2022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3.59994in;height:3.21992in" />

注 :t 为层板的厚度。

图14 层板宽度方向胶层剪切试件示意图

5.2.2.2 测定与结果计算

使用试件破坏时的载荷为试验机容量的15%~85%的试验机进行测试,试件的剪切面与载荷平
行,见图11,剪切装置应保证试件不会产生转动力矩,载荷加载速度为15.7
MPa/min 。 剪切强度按式
(6)计算,并估算木破率。试验结果以含水率12%为准。若试件胶层存在节子、树脂漏等缺陷时,测定

时应剔除该试件,但应从此胶合层的其他部位再重新制取试件。

style="width:1.01338in;height:0.63998in" /> …………………… (6)

式中:

f、—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胶层剪切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Q、——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胶层的破坏荷载,单位为牛(N);

A、—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胶层受剪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²)。

试件含水率为12%时的剪切强度,应按式(7)计算,精确至0.1 MPa。

fv2=f、[1+0.03(W- 12)] (7)

式中:

f₂——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含水率为12%时的剪切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W —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含水率%。

若试件胶层存在节子、树脂漏等缺陷时,测定时应剔除该试件,但应从此胶合层的其他部位再重新

制取试件。

5.3 含水率

5.3.1 试件制作

在结构用集成材长度方向上截取长度为10 mm~50 mm 适当大小的2个试件。

5.3.2 测定与结果计算

试件在(103±2)℃条件下干燥至质量恒定(前后相隔6 h
两次称量所得的试件质量之差小于后一
次称量试件质量的0.1%,即视为质量恒定),干燥后,试件应立即置于干燥器内冷却,防止从空气中吸收

水分。冷却后称重,精确至0.01 g。

试件的含水率按照式(8)计算,精确至0.1%:

GB/T 26899—2022

style="width:2.76671in;height:0.58014in" /> …………………… (8)

式 中 :

W —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的含水率;

m₁ —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干燥前质量,单位为克(g);

m2—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干燥后质量,单位为克(g)。

5.4 抗弯性能

5.4.1 抗弯试验方法 A

5.4.1.1 试件制作

对于通直等截面结构用集成材应按结构用集成材的实际尺寸进行试验。进行实际尺寸试验有困难

的,可按照a) 或 b) 的要求制作试件。

a) 从原结构用集成材高度方向的两外侧各制作一个试件,具体要求如下。

1) 试件高度为原结构用集成材高度的1/2;

2) 试件宽度为原结构用集成材宽度的1/2以上;

3) 试件长度为原结构用集成材高度的20倍以上;

4)
结构用集成材最外侧层板长度方向上有胶合部分时,制作试件时应将该胶合部位包含
在 内 。

b) 制作模型试件。模型试件的制作要求如下。

1) 试件层板的质量与原结构用集成材相同;

2) 试件高度为300 mm 左 右 ;

3) 试件宽度与原结构用集成材相同。

5.4.1.2 测定与结果计算

试验按图15所示方法,在弹性范围内测定两点荷载及对应的跨距中央挠度,并测定最大载荷,计算
弹性模量和抗弯强度。试验时,两加载点荷载应相等,加载要均匀,加载速度为14.7
MPa/min 以 下 。
当结构用集成材标明使用方向时,应按其标识方向放置使用;对称结构集成材的加载方向垂直于层积
面;非对称结构用集成材应将抗拉侧向下。另外,在正加载方向时,低等级一侧承受抗压应力,高等级一
侧承受抗拉应力;在负加载方向时,高等级一侧承受抗压应力,低等级一侧承受抗拉应力。结构用集成
材试件的抗拉侧若有指接,应将其指接部位尽量置于两加载点的中央位置。层积数在4层以上的同等
级结构集成材的加载方向应垂直于层积面;层积数为2层或3层的同等级结构集成材的加载方向应平

行于层积面。

跨距为试件厚度的18倍以上。

GB/T 26899—2022

style="width:9.65334in;height:3.88014in" />被测结构用集成材、

style="width:8.99994in;height:1.49996in" />

图 1 5 抗弯试验方法 A 示 意 图

抗弯弹性模量和抗弯强度按式(9)~式(11)计算,试验结果以含水率12%为准。

抗弯弹性模量:

式 中 :

style="width:3.8199in;height:0.67342in" />

…………

(9)

E —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弹性模量,单位为兆帕(MPa);

△P— 弹性范围内上限载荷和下限载荷之差,单位为牛(N);

l — 跨距,单位为毫米(mm);

s - 两加载点之间的距离,单位为毫米(mm);

△y — 对 应 △P 跨距中央的挠度,单位为毫米(mm);

b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宽度,单位为毫米(mm);

h —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厚度,单位为毫米(mm)。

试件含水率为12%时的抗弯弹性模量,应按式(10)计算,精确至10 MPa。

Ei₂=E[1+0.015(W- 12)] (10)

式 中 :

Ei₂—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含水率为12%时的抗弯弹性模量,单位为兆帕(MPa);

W —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含水率,%。

抗弯强度按式(11)计算。

style="width:2.10654in;height:0.63338in" /> …………………… (11)

式 中 :

fm—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的抗弯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P,—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加载点的总载荷,单位为牛(N);

l —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跨距,单位为毫米(mm);

s ——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两加载点之间的距离,单位为毫米(mm);

GB/T 26899—2022

b -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的宽度,单位为毫米(mm);

h —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的厚度,单位为毫米(mm)。

试件含水率为12%时的抗弯强度,应按式(12)计算,精确至0. 1 MPa。

fmi2=fmi2[1+0.04(W- 12)] (12)

式 中 :

fml2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含水率为12%时的抗弯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W - 结构用集成材试件含水率,%。

5.4.2 抗弯试验方法 B

5.4.2.1 试件制作

试件的宽度和厚度与层板相同,层板的最弱部位(最大缺陷的部位,如节子等)置于试件长度方向的

中央位置。试件的长度为厚度的25倍以上,且跨距为试件厚度的18倍以上。

5.4.2.2 测定与结果计算

试验按图16所示方法,在弹性范围内,测定初期载荷与最终载荷时的挠度之差,计算抗弯弹性模

量。平均加载速度为14.7 MPa/min 以下。

style="width:9.5001in;height:4.36678in" />支点

图 1 6 抗弯试验方法B 示 意 图

层板试件的抗弯弹性模量按式(13)计算,试验结果以含水率12%为准。

style="width:1.51339in;height:0.68662in" /> (13)

式 中 :

E —— 层板试件的弹性模量,单位为兆帕(MPa);

△P — 弹性范围内上限载荷和下限载荷之差,单位为牛(N);

l —— 跨距,单位为毫米(mm);

b — 层板试件的宽度,单位为毫米(mm);

h — 层板试件的厚度,单位为毫米(mm);

△y — 对 应 △P 跨距中央的挠度,单位为毫米(mm)。

试件含水率为12%时的抗弯弹性模量,应按式(14)计算,精确至10 MPa。

Ei₂=E[1+0.015(W- 12)] (14)

GB/T 26899—2022

式中:

E₁₂— 层板试件含水率为12%时的抗弯弹性模量,单位为兆帕(MPa);

W — 层板试件含水率,%。

5.4.3 抗弯试验方法 C

5.4.3.1 试件制作

试件的宽度和厚度与层板相同,层板的纵向胶接部位置于试件长度方向的中央位置。试件的长度

为厚度的25倍以上,且跨距为试件厚度的18倍以上。

5.4.3.2 测定与结果计算

试验按图17所示方法,测定最大载荷,计算抗弯强度。两加载点载荷应相等,平均加载速度为

14.7 MPa/min以下。

style="width:9.44in;height:5.12006in" />支点

图 1 7 抗弯试验方法C 示意图

抗弯强度按式(15)计算,试验结果以含水率12%为准。

style="width:1.15325in;height:0.62678in" />

式中:

f₁- 层板试件的抗弯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P,— 加载点的总载荷,单位为牛(N);

l — 跨距,单位为毫米(mm);

b — 层板试件的宽度,单位为毫米(mm);

h — 层板试件的厚度,单位为毫米(mm)。

试件含水率为12%时的抗弯强度,应按式(16)计算,精确至0.1 MPa。

fhi₂=fb[1+0.04(W- 12)]

式中:

……………………

……………………

(15)

(16)

fhiz 层板试件含水率为12%时的抗弯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W — 层板试件含水率,%。

GB/T 26899—2022

5.5 抗拉强度

5.5.1 试件制作

从每块试件层板上分别截取一个试件,试件的宽度和厚度与层板的宽度和厚度相同,层板最薄弱的
部位应距夹持部位300 mm 以上。试件的长度要大于1200 mm,
保证在抗拉试验时,使夹具间的距离

大于600 mm
(如图18所示)。如果层板有纵向胶接时,其胶接部位要置于试件的中央位置。

5.5.2 测定与结果计算

试验按图18所示的方法,试件两端的夹持部分长度应大于300 mm,
夹具间的距离应在600 mm 以

上。平均加载速度为9.8 MPa/min 以下。

style="width:10.63998in;height:3.33344in" />

图 1 8 抗拉试验方法示意图

抗拉强度按式(17)计算,试验结果以含水率12%为准。

style="width:0.95989in;height:0.63338in" /> …………………… (17)

式中:

f.— 层板试件的抗拉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P,— 最大抗拉载荷,单位为牛(N);

b — 层板试件的宽度,单位为毫米(mm);

h — 层板试件的厚度,单位为毫米(mm)。

试件含水率为12%时,阔叶材的顺纹抗拉强度应按式(18)计算,精确至0.1 MPa。

fu₂=f.[1+0.015(W- 12)] (18)

式中:

fuz— 层板试件含水率为12%时的顺纹抗拉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W — 层板试件含水率,%。

对针叶材,可取fu₂=f。

5.6 甲醛释放量

5.6.1 试件制作

在各被测结构用集成材的长度方向上距离端部50 mm
以上的部位,截取与端面实际尺寸相同的试 件,要求表面积为450 cm²
(两端面除外),用不透过甲醛的自贴式铝箔或石蜡封闭端面。如果试件的截

面或长度大于试验容器,则将试件切割成与原试件相同形状的多个试件,此时,切削断面也要封闭处理。

GB/T 26899—2022

5.6.2 试验方法

5.6.2.1 试件的平衡处理

从同一被测集成材上截取的试件用塑料袋密封后,置于温度为(20±1)℃的恒温室中平衡处理1
d 以上。

5.6.2.2 试剂的配制

5.6.2.2.1 碘溶液(0.05 mol/L)

将40 g 碘化钾溶解于25 mL 水中,加入13 g 碘至溶解,再将此溶液移至1000
mL 的容量瓶中,加

入3滴盐酸后加水至标线。

5.6.2.2.2 硫代硫酸钠溶液(0.1 mol/L)

26g 五水硫代硫酸钠和0.2 g 碳酸钠用去氧水1000 mL 溶解,放置2 d
后,用碘化钾溶液滴定,按

GB/T 601 规定对硫代硫酸钠溶液(0.1 mol/L) 进行标定。

5.6.2.2.3 氢氧化钠溶液(1 mol/L)

40g 氢氧化钠用200 mL 水溶解,移至1000 mL 的容量瓶中,加水至标线。

5.6.2.2.4 硫酸溶液(1 mol/L)

将56 mL 硫酸加入200 mL 水中,移至1000 mL 的容量瓶中,加水至标线。

5.6.2.2.5 淀粉溶液

淀粉1g 与水10 mL 混合,将混合物加入200 mL 热水中,
一边搅拌一边加入。然后煮沸1 min, 冷

却后过滤得到的溶液。

5.6.2.2.6 甲醛标准原液

取甲醛溶液1 mL 放入1000 mL 容量瓶中,加水至标线。

溶液中甲醛的浓度按下面的方法求出。

100mL 的磨口共栓三角烧杯分取上面调制的甲醛标准原液20 mL,
加入碘溶液(0.05 mol/L)

25 mL及氢氧化钠溶液(1 mol/L)10mL, 遮光状态下室温放置15
min,然后加入硫酸溶液(1 mol/L)

15 mL,游离出来的碘立即用硫代硫酸钠溶液(0.1 mol/L)
滴定。待溶液变成淡黄色时,加入淀粉溶液 1mL
作为指示剂,再进行滴定。另外用20 mL
水做空白试验,按式(19)求出甲醛的浓度。

C=1.5×(B-S)×f×1000/20 …………………… ( 19)

式中:

C — 甲醛标准原液中甲醛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1.5— 与 1 mL 硫代硫酸钠溶液(0.1 mol/L) 相对应的甲醛量,单位为毫克(mg);

B - 用于空白试验滴定所用的硫代硫酸钠溶液(0.1 mol/L), 单位为毫升(mL);

S — 用于甲醛标准原液滴定所用的的硫代硫酸钠溶液(0.1 mol/L)
量,单位为毫升(mL);

f — 硫代硫酸钠溶液(0.1 mol/L) 的参数。

5.6.2.2.7 甲醛标准溶液

量取适量甲醛标准原液转入1000 mL
容量瓶中,加水至标线。甲醛的提取量需满足:对于标准溶

GB/T 26899—2022

液 A 每1000mL 水中含有5 mg 甲醛,对于标准溶液 B 每1000mL 水中含有50mg
甲醛,对于标准溶

液 C 每1000 mL 水中含有100 mg 甲醛。

5.5.2.2.8 乙酰丙酮-醋酸铵溶液

将150 g 醋酸铵溶于800 mL 水中,加入3 mL 冰醋酸和2 mL
乙酰丙酮,均匀混合后,加水调至

1000mL。
不能马上测定的场合,将溶液保存在0℃~10℃的冷暗场所,保管期为从调制日起3 d
内。

5.6.2.3 甲醛的收集

按图19所示,使用丙烯树脂制的容量为40 L
的试验容器(需保证气密性)其底部中央放入已装 20mL 蒸馏水,内径57 mm,
高度60 mm, 聚丙烯或聚乙烯制的收集水容器,其上放置试件(多张试件的
场合,用金属架支撑使试件之间彼此不接触),在(20±1)℃放置24
h,将吸收甲醛测试的蒸馏水称为试

件溶液。

style="width:3.58673in;height:2.7467in" />style="width:0.16662in" /> 试件

收集水容器

图19 试验容器

注:甲醛的捕集,向收集水容器中加入蒸馏水及定量取出蒸馏水的时候,在捕集器上加盖,避免空气中的甲醛被收

集水容器吸收。

5.6.2.4 甲醛浓度的测量方法

试件溶液中的甲醛浓度测定,按照乙酰丙酮吸光光度法测量。

5.6.2.3 中所述待测溶液10 mL,
放入三角烧杯中,加入乙酰丙酮-乙酸铵溶液10 mL, 盖上盖,使
溶液混合。将三角烧杯在(65±2)℃的水槽中加热10
min,在遮光状态下静置,直到冷却至室温。将溶
液装入吸收池,用水作对照,测定波长412 nm
处的吸光度值。空白试验的甲醛浓度用同样方法测定。

如果试件溶液浓度过高难以直接测量,可取试件溶液5 mL,
稀释4~5倍后再按上述方法测试。

5.6.2.5 标准曲线的绘制

用移液管分别量取3种甲醛标准溶液各0 mL、2.0
mL、4.0mL、6.0mL,分别放入100 mL 的容量

瓶中,加水至标线。这些溶液将用来绘制标准曲线。

作为标准溶液 A 的甲醛质量浓度为0 mg/mL、0.1 mg/mL、0.2 mg/mL、0.3
mg/mL;作为标准溶 液 B 的甲醛质量浓度为0 mg/mL、1.0 mg/mL、2.0 mg/mL、3.0
mg/mL;作为标准溶液 C 的甲醛质量 浓度为0 mg/mL、2.0 mg/mL、4.0 mg/mL、6.0
mg/mL。 分别取上述三种溶液25 mL, 按照5.6.2.4 中
所述方法,作甲醛质量浓度和吸光度的关系线。关系线的斜度从图中或计算求得。其中,标准溶液
A、

标准溶液 B 及标准溶液 C, 对应预想试件溶液的质量浓度分别使用。

5.6.2.6 甲醛浓度计算

按式(20)计算试件溶液中的甲醛质量浓度:

G=F×(Aa-A,)×(1/3.75)

式中:

G — 试件甲醛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F — 检量线的斜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A。 — 试件溶液的吸光度;

A —— 空白试验(新鲜蒸馏水)的吸光度;

GB/T 26899—2022

…………………… ( 20)

1/3.75—— 甲醛浓度换算系数。

5.7 载药量和透入度

按照GB/T 23229 的规定进行测定。

6 理化性能检验规则

6.1 理化性能抽样方案

6.1.1 结构用集成材尺寸偏差与外观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

按照表27的规定进行抽样。

表27 结构用集成材尺寸偏差与外观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

单位为根

结构用集成材的数量

样本数量

≤10

3

如需复检,则选取左栏列举数量2倍

的样本数

11~20

4

21~100

5

101~500

6

≥501

7

6.1. 2 结构用集成材剥离试验、剪切试验、抗弯试验 A
和防腐防虫性能检测的抽样方案

按照表28的规定进行抽样。

2 8 结构用集成材剥离试验、剪切试验、抗弯试验 A
和防腐防虫性能检测的抽样方案

单位为根

结构用集成材的数量

样本数量

≤10

3

如需复检,则选取左栏列举数量2倍

的样本数

11~20

4

21~100

5

101~500

6

≥501

7

GB/T 26899—2022

6.1.3 层板抗弯试验 B、C,抗拉试验及防腐防虫试验的抽样方案

按照表29的规定进行抽样。

2 9 层板抗弯试验
B、C,抗拉试验及防腐防虫试验的抽样方案

单位为块

层板的数量

层板样本数量

≤90

5

91~280

8

281~500

13

501~1200

20

≥1201

32

6.1.4 结构用集成材甲醛释放量试验的抽样方案

按照表30的规定进行抽样。

表30 结构用集成材甲醛释放量试验的抽样方案

单位为根

结构用集成材的数量

样本数量

≤1.000

2

1001~2000

3

2001~3000

4

≥3001

5

6.2 检验结果判定

除抗弯试验 A、抗弯试验
B、抗弯试验C、抗拉试验、甲醛释放量试验(见4.5.4甲醛释放量要求)和
防腐防虫性能检测以外,结构用集成材的尺寸偏差与外观质量检验、胶合性能试验和含水率试验结果判
定标准如下:从每批抽取的试件中制作的试件,其试验结果符合相应试验项目标准指标值的试件数量超
过90%,则认定此批次的结构用集成材该项检验合格。如不足70%则认定为不合格。合格数在70%
以上但不足90%时,对此批次的结构用集成材要进行再次检验,如合格数在90%以上,则认定为该项检

验项目合格,如不足90%则判定为不合格。

7 产品标识

凡是执行本文件生产的产品均应在产品适当部位或耐用的标签上标明以下信息:

a) 本文件编号;

b) 生产商名称;

c) 强度等级;

GB/T 26899—2022

d) 外观等级;

e) 使用环境;

f) 使用方向(非对称异等组合结构用集成材);

g) 树种;

h) 胶黏剂类型;

i) 甲醛释放量等级;

j) 生产日期。

GB/T 26899—2022

A

(资料性)

层板指接要求

A.1 指接指榫的形状及参数

内层用层板指接指榫长度不小于10 mm, 其他层板指接指榫长度不小于15 mm。
指榫斜面倾斜比

要小于1/7.5,嵌合度要大于0.1 mm, 见 图 A.1。

style="width:6.31331in;height:3.25996in" />

标引序号说明:

0 ——斜面倾斜比;

p — 齿距;

l ——齿长;

L ——齿顶宽;

t₂ — 齿底宽

(t₁-t₂)—— 嵌合度。

A.1 指榫示意图

A.2 层板指接部位的质量

直 径 5 mm
以上的节子与指接部位的距离要不小于相应节子直径3倍的距离,见图 A.2。
直径小

于 5 mm 的节子不计。

style="width:6.17344in;height:2.91346in" />

A.2 指接部位与节子之间的最短距离

在距离指接齿底部位75 mm 之内不许有钝棱、裂纹、夹皮以及树脂囊。

当剔除端部节子缺陷时,应在与节子相距3倍节子直径及以上的距离处截断,见图
A.3。

GB/T 26899—2022

style="width:6.73324in;height:3.02654in" />

A.3 横截面距剔除节子的最小距离

A.3 指接

在开榫后应在24 h
内胶接,并且在此期间,指榫端面务应小心放置,保证清洁和防止变形。

要严格遵照胶黏剂制造商的使用要求,比如下列要求:

— — 调胶;

— 固化剂的使用;

—木材的预热(通过高频,红外或其他方法);

- — 涂胶;

—— 组坯时间; — — 固化;

胶合前和胶合期间空气与木材的温度;

— — 加压。

在加压和下一道工序之前是胶黏剂固化阶段,在此期间移动指接材时要格外小心,这就要求加压过
程中所加压力要足够大。在指接部位没有破坏和相对滑动。在进一步加工之前胶黏剂要完成初期固

化,除非通过验证指接部位具有足够可靠的强度允许进行下一步的加工。

指接材的整个加压过程至少应持续2 s。

注:为了达到最优指接效果,加压在某种程度上随着齿形、树种、含水率以及横截面的大小的不同而变化。对于绝
大多数针叶材来说,指榫长度大于25 mm 时压力为2 MPa~5 MPa,长度小于25 mm
的压力为5 MPa~

10 MPa。

为了减少指接配合处的开裂或压缩破坏,加压压力应调整至最佳。在指榫面内不准许有裂纹,但由
于指接加压而出现裂纹时,该裂纹宽度和深度都不应超过0.5 mm。
在材面上任何30 mm 宽度范围内

裂纹的总长不应超过10 mm。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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